各有关培养单位:
现将2014年6月研究生领取学位证、毕业证及注销研究生证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负责老师于2014年6月23日下午、24日到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09统一领取毕业证,同时注销研究生证。学位证领取地点请咨询学位办公室。
二、请各单位将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证收齐,统一交研究院培养办公室办理注销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研究生证注销后由培养单位返还研究生本人。研究生证丢失者须交纳10元工本费。
三、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证,由所在培养单位直接寄送其定向单位,不能发给定向生本人。类似情况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此规定办理。
研究生院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