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的发展需要,满足海外对汉语师资的需求,为山东大学学生提供三跨四经历的海外实践平台,根据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以下简称汉办)相关计划,现发布山东大学2013年赴泰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的通知。
1.招募对象:我校(含威海分校)人文社科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2013年6月毕业)及学制为三年的二年级研究生(2011级研究生)。
2.基本条件:(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或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1.校内选拔:我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国际教育学院于2013年1月12日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报名者关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公告http://www.cie.sdu.edu.cn),确定志愿者候选人名单,报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审核。
2.汉办选拔:汉办于2013年2月上旬组织面试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汉办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
3.汉办培训:通过汉办选拔考试的志愿者候选人参加汉办组织的全日制培训。培训时间为2013年2月至4月。汉办根据外方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平时表现、结业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志愿者人选。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2.任期待遇: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五、志愿者海外任期的学籍管理按照《山东大学汉语教师志愿者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应届毕业生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可按照国家规定在志愿服务期限内户口、档案暂存学校,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保管,服务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1.报名时提交材料:提交《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1)及《学院/导师意见审核表》(签章纸质版或扫描件,见附件2)。表格从附件中下载,提交时重命名为候选人姓名,打包发至电子邮箱:zyzzj@sdu.edu.cn。
2.通过学校初选后提交材料:网上登陆汉办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生成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于2013年1月16日15:00前提交国际教育学院综合楼302室。
报名时间:2013年1月7 - 9日(截止至1月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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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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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13年赴泰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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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件2:志愿者项目学院/导师意见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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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件3:研究生志愿者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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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件4:建议阅读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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